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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1日,中国裁判文书网今天发布了两份裁判文书。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华支行以金融贷款合同纠纷为由,向法院申请查封财产,请求查封、扣押或冻结乐视、贾跃亭、乐视控股、贾的总资产2.5亿元。建行的申请已获法院批准。

建行冻结乐视网及贾跃亭共计2.5亿元财产 已获法院裁定

中国建设银行冻结乐视和贾悦婷共计2.5亿元的财产一事已被法院裁定

一审判决显示,2017年7月24日,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华支行诉乐视信息科技(北京)有限公司、贾悦婷金融贷款合同纠纷案中,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华支行向法院申请查封、扣押或冻结两名申请人价值200,507,500元人民币的财产,并提供担保。

建行冻结乐视网及贾跃亭共计2.5亿元财产 已获法院裁定

经审查,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认为,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华支行的申请是合法的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100条、第102条、第103条第1款的规定,判决如下:查封、扣押、冻结乐视信息技术(北京)有限公司和贾跃亭的财产,以200,507,500元为限。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,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两年,查封不动产和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。案件申请费5000元,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华支行负担(已支付)。这项裁决应立即执行。

建行冻结乐视网及贾跃亭共计2.5亿元财产 已获法院裁定

第二项判决显示,在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光华支行诉乐视信息科技(北京)有限公司、乐视控股(北京)有限公司、贾跃亭、贾金融贷款合同纠纷一案中,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华支行于2017年7月24日向法院申请查封、扣押或冻结四名申请人价值人民币50,181,250元的财产,并提供担保

建行冻结乐视网及贾跃亭共计2.5亿元财产 已获法院裁定

经审查,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认为,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华支行的申请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条、第一百零二条、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,判决如下:查封、扣押、冻结乐视信息技术(北京)有限公司、乐视控股(北京)有限公司、贾月亭、贾的财产。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,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两年,查封不动产和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。案件申请费5000元,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华支行负担(已支付)。这项裁决应立即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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